2024年考证的社会工作者,别忘了登记你的证书
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于8月8日公布,目前进入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阶段。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请成功取得本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考生及未进行首次登记和逾时未进行再登记的持证人员及时办理证书登记。相关指引如下:
一、登记范围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分为首次登记和再次登记,全市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均须进行登记。
(一)首次登记范围
首次登记的受理期限为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后1年内,登记有效期为3年。
(二)再次登记范围
首次登记后,每3年进行再登记。再登记的受理期限为上次登记有效期满前3个月。
二、登记流程
三、登记条件
(一)申请首次登记的社会工作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取得职业水平证书并且在登记受理期限内;
(3)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二)申请再登记的社会工作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持有登记证书并且在再登记受理期限内;
(3)接受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
(4)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四、登记指引
(一)账户注册
进入中国社会工作网(https://shgz.mca.gov.cn),点击社工个人的注册按钮进行社工账户注册。
进入社会工作者注册页面,填写注册信息,点击立即注册按钮。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系统后台自动验证,验证通过,自动填充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管理号,无需社工手动填写,完成注册。
(二)填写个人信息
注册信息填写完成,进入个人中心,完善个人信息。
(三)填写登记信息
首次登记点击“首次登记”,再登记点击“再登记”。根据表格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提交。
(四)等待审核
社工提交申请后为待审核状态,所属县(区)系统管理员将根据社工提交的材料进行登记信息初审工作,初审通过后,市级系统管理员对所属县(区)提交的登记信息进行终审。
(五)领取登记证书
终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登记证书,在个人信息下方会出现“查看证书”按钮,用户点击该按钮,可以查看社工电子登记证书。
(六)继续教育
通过点击首页继续教育模块,线上观看网络视频获得继续教育学时,线下培训上传相关继续教育证明及学时,并在三年登记有效期内完成规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时。
选择“再登记”的社会工作者必须在系统满足继续教育学时,方可进行“再登记”操作。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的通知》中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若无法提供足够的继续教育时数证明,可按“首次登记”流程进行操作。
继续教育学时分为线上继续教育学时和线下继续教育学时,线上继续教育学时特指社工通过中国社会工作网继续教育模块观看网络视频获得的学时,学时系统自动填充,用户无法填写;线下继续教育学时是指社工在线下通过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等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获得的学时,学时需要社工手动填写,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线下继续教育学时证明需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五、注意事项
(一)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登录及注册网址为https://shgz.mca.gov.cn/。
(二)社会工作者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需登录社工管理系统进行机构账号注册、信息登记,保证录入的资料全面、真实、有效。
(三)如在注册或使用的过程中,遇到技术上的问题(如:个人照片显示不全,网页显示不完整,跳转错误等),可在登录后点击系统左边工具栏“综合管理--意见反馈”页面咨询系统管理员
也可致电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客服(电话:027-59867909转7)或添加客服企业微信协助处理,客服企业微信如下:
关于社工登记审核进度查询,登记资料填写和继续教育等内容的咨询,可致电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电话:020-86475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