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申请】申请督导备案证明材料流程指引
关于申请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社工督导人员信息备案证明材料的流程指引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我省社工督导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民发〔2016〕59号) 的有关规定和市民政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社工服务行业的实际情况,自2016年7月起由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以下简称“市社协”)对全市社工督导信息实施备案。
督导备案工作施行后,广州市有关社工服务机构逐步在市社协进行督导人员信息备案,市社协通过网站定期进行督导人员备案名单通报。鉴于社工服务机构需使用督导备案证明材料,为进一步规范申请督导备案证明材料流程,现制定申请流程指引,请有需要的社工服务机构按照指引进行申请办理。详情请见下文。
一、受理范围
申请的受理范围:已经成功在市社协进行了社工督导人员信息备案工作,且市社协已进行相应名单公示的广州市社会服务机构。
二、证明材料
根据督导人员信息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的相关内容,市社协可开具的证明材料包括:
1.相关督导已在市社协进行督导备案的证明(相关模板内容可见下文附件)
2.广州市社会工作督导人员信息备案表(模版可见下文附件)
三、申请流程
(一)递交申请:
督导备案证明材料申请受理采取邮件递交方式(节假日的申请不予受理),请下载“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社工督导人员信息备案证明材料申请表”填写(模板见附件)。
填写后,请将盖章版扫描件的申请表(附件1)、证明(word版附件2,请详细写明机构全称、督导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广州市社会工作督导人员信息备案表(word版附件3),一并发送至市社协培训部邮箱gzsxpeixun@gzsg.org。
注:邮件名称命名为“XX机构+关于开具督导备案证明材料的申请”。请于申请之日17:00前递交申请,如当天17:00后递交,将于次日受理。
(二)审核申请:
市社协将对收到的开具督导备案证明材料的申请进行审核,申请结果将会以邮件形式通知。
(三)领取材料:
1、领取时间:所有证明材料,在申请受理成功后,可于第3个工作日后的规定时间内,到市社协领取材料。
注:如星期一17:00前递交申请,可于星期三领取材料;如星期一17:00后提交申请,可于星期四领取材料。
2、领取要求:经办人携带纸质申请表、广州市社会工作督导人员信息备案表(两份皆为盖章版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社协现场领取证明材料(不采用快递方式领取材料)。
四、其他说明
申请的受理范围仅限于已经成功在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进行了社工督导人员信息备案工作,且市社协已进行相应名单公示的广州市社会服务机构。
同时,证明材料开具的具体内容,与名单公示时间有关,敬请留意。
例如:
(1)若2月10日至20日之间,进行首次督导备案工作,则在此期间提交开具督导备案证明材料申请,只能于2月21日,待市社协进行相关名单公示后,领取截止到2月的备案证明材料;
(2)若2月10日至20日之间,进行督导备案变更工作,则在此期间提交开具督导备案证明材料申请,市社协只能开具1月及以前已进行名单公示的证明材料;
如需开具包含2月变更后社工督导人员备案的证明材料,则只能于2月21日,待市社协进行相关名单公示后,领取截止到2月的备案证明材料。
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在审核申请的过程中联系跟进。
五、附件
1、附件1: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社工督导人员信息备案证明材料申请表.docx
本指引自发通知之日起施行。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20-81562614
递交及领取材料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1:30,14:30-17:00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68号405 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
交通指引:
至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乘车建议方案:
1、从地铁五号线“西村站”B出口出站,按车流方向行走约200m,到达广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上4楼即是;
2、从“富力环市西苑(西村)”公交站,向东行走约300m,到达广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上4楼即是;
3、从“克山”公交站,向西行走约300m,到达广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上4楼即是。
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