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社工 发展专业 - Uniting social workers to develop the specia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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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可予以除名:

(一)拖欠会费经催促3个月内仍不缴纳的;

(二)不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的;

(三)有损害协会名誉或违背协会宗旨的;

凡被除名的会员,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入会和参加协会组织的会员活动。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和依法取缔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其会籍自动取消;